2017年3月10日,金融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年会(2017)在深圳召开,深圳银监局和深圳保监局通报了近期金融业消费者保护工作情况,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部和平安财险深圳分公司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经验介绍,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与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与上海、四川等地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在全国率先实现银行保险跨行业,深圳上海四川等地跨地域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协同机制,充分体现深圳金融业消保工作的创新意识和发展观念。深圳市金融办肖志家巡视员、深圳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栾锋、消保处叶良才处长,深圳保监局消保处蒋胜处长,以及深圳中院、深圳网监局、深圳晚报、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和深圳市银行业协会等领导出席年会并见证签约。
本次年会在深圳银监局、深圳保监局和《中国银行业》指导下,由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深圳大学和深圳晚报联合主办,邀请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与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就金融纠纷化解机制、金融消费者保护专门立法、普惠金融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深圳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栾锋表示深圳银监局不断创新思路、积极作为,着力推进深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六个一工程”,打造全流程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一是强化一个理念——公平对待消费者理念。以日常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为线索,以高管约谈、实地走访、现场检查、定期通报为手段,以对银行业机构的消费者权益工作考核评价为抓手,督促银行业机构发挥好消保工作的主观能动作用,将消保理念持续渗入经营服务的全流程。二是创设一个机构——全国首家第三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探索建立专业的第三方纠纷调解机构,及时、有效的解决消费者的各类诉求,成为监管部门的必然选择。2015年7月,全国首家第三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落地深圳,承担纠纷调解、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理论研究等几项职能。三是优化一套流程——信访投诉分类处置流程。深圳银监局在银监会的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调整信访投诉处置思路,制作和修订了一批信访投诉处理范本,从源头上对信访、投诉、举报等事项进行甄别分类:纯粹属于服务纠纷的,我局通过转办银行业机构或促进会、监管部门后续跟进及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的方式进行处理;涉及到违法违规行为的走举报通道,直接由监管部门独立调查、独立回复。通过分类处置,老百姓的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四是建立一支队伍——深圳金融义工队伍。在深圳银监局的指导下,由促进会、深圳金融团工委及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分局联合发起成立了全国首支“金融义工暨深圳网警志愿者(银行业)”队伍。来自辖内40余家机构的金融义工利用工余时间,通过做客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分局“网警会客厅”直播答疑、组织走进福田区福利院“送知识送温暖”、走进福田水围村宣传防诈骗知识、深入大学校园、军训基地讲解校园贷,引导学生认知和选择正规银行贷款,防止高利贷诈骗行为等一系列金融知识宣传和公益服务,在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的同时,增进社会各界对银行业消保工作的认可度与参与度。义工队伍目前已扩大至512人,并形成“我为社会、社会为我”的良性循环。五是搭建一个课堂——宣传教育大讲堂。针对当前金融纠纷的数量和复杂性不断增加,银行基层网点存在处置应对方法失当、技巧不足等问题,我局开展银行基层网点“一行一课”消保宣讲工作。宣讲通过“现场+视频”方式面向机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银行基层网点负责人,共完成对43家银行业机构、1814个网点、4600人的深度宣讲,机构转培训15000余人,覆盖性强。六是创新一个机制——快速查冻止付机制。在深圳银监局的主导与协调下,深圳银行业早已于多年前率先在全国建立银行与公安机关、通信运营商,银行与银行之间无缝对接的快速查冻的资金应急处置合作机制,实行7×24小时涉案账户查询冻结响应机制,并简化涉案账户查询止付程序。深圳银行业协会组织协调39家会员银行全部实现涉案账户“先止付、后补手续”,受害人只要能够第一时间报警,警方把警情指令给银行,银行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冻结在本地或异地的所有涉案账户,对于直接拨打银行客服热线联系银行的受害人,经过必要的案件、身份、账户等信息确认后,客服按规定快速查询、临时止付嫌疑账户,及时堵截资金,并将情况通报公安专线,事后由公安专线及时提供法律文书。
深圳保监局消保处处长蒋胜提出,近年来,深圳保监局通过落实逐步建立了包括保险监管部门、保险机构、行业组织和社会力量在内的“四位一体”的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网络;大力整治“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畅通渠道,处理好保险消费投诉;在全国率先建立并完善行业纠纷调处机制,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一个方便、快捷、免费的保险纠纷调解渠道;大力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消费者教育工作等工作措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已经取得成效:一是保险消费投诉处理时效明显提升。各保险公司主动作为、及时处置,从源头上减少了投诉。其中超过一半的投诉由保险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与投诉人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二是保险公司的消保工作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深圳保监局收到的消费投诉案件通过快速处理渠道协商解决的比例一直维持在50%左右,大部分投诉人反映的诉求在进入正式投诉办理程序前,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都能按照保监局的要求及时办理解决,获得了较好的反响;三是保险行业服务意识明显提升,内部管理得到加强。各保险公司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和抱怨以及意见建议更加重视。在销售环节的风险提示和产品说明更加完善,注重理赔环节的说明解释工作,做出拒赔结论会更加慎重,避免因为客户误解造成纠纷;四是纠纷调处机制的成效获得行业、社会和政府部门的多方认可,行业形象逐步改善。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免费的保险纠纷调解平台。其专业公正、快捷高效的工作,帮助消费者化解了实际的纠纷问题,体验到了保险的价值,也在沟通解释中使消费者更加理解保险和信任保险,有效提升了消费者对保险行业信心,有助于保险发展环境的改善和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领域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在深圳银监局和深圳保监局的指导下,深圳金融业积极探索发挥通过成立第三方中立专业机构化解金融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015年7月,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正式成立,截止2月底,已收到并受理各类纠纷1912宗,调解成功1586宗, “握手率”为83%,收到锦旗20面,感谢信10封。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各项公益宣传教育,提升市民金融素养与风险意识,组织成立“金融义工”团队,走入深圳大学、深职院、水围社区等基层面对面提示风险意识,推出“银行说”脱口秀,通过生动有趣的短视频宣传金融常识。
2008年底,在深圳保监局的指导下,在深圳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成立“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独立运作的保险合同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2012年9月,在服务总站规范化、专业化运作的基础上,借鉴成熟保险市场的先进经验,由深圳保监局出资,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举办,经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改制为事业单位性质的“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成为国内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构。自2008年成立至2017年2月,已受理投诉、咨询共7165宗,其中投诉件2941宗,成功调解2382宗,和解金额近1.384亿元,调解成功率为81%。
此次,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与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上海、四川等地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或备忘录,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机制、纠纷委托协调处置机制、银保纠纷专业处置机制等打破地域与行业限制,适应当下网络时代金融业消费者使用习惯,提升金融纠纷化解的便利性。
年会还评选出金融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十家金融机构荣获“金融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黄东春、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杨婷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杨蓉、平安信托周群、北京银行深圳分行陈睿、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何江琳、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管素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曾蓓、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潘宁、何东利等荣获“金融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个人”。